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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简章
作者:  时间:2023-07-03  浏览:  来源:  字号:【


根据国务院7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以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豫卫教科〔2016〕18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函〔2023〕24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学员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概况

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精神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司法鉴定以及医疗质量控制等任务。医院占地面积133.65亩,编制床位1500张,在职职工1253人,卫生技术人员1041人,博士后14人,博士38人,硕士276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87人。高级职称和硕博人才数量位居中原城市群前列。2023年5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落户我院,该项目是目前全国首家、目前唯一的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

我院有睡眠障碍、儿童少年精神科、成瘾(戒烟戒酒)等6个特色门诊;儿童孤独症、精神障碍中西医结合、睡眠医学等9个诊疗中心。医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是省级重点学科,拥有8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2门省级精品课程,9个教研室,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医院目前有精神心理疾病防治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生物精神病学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精神医学中心等1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河南省睡眠医学重点实验室等10个市厅级科研平台。在精神分裂症分子病理与临床、物质依赖与精神药理、心理应激与行为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等方向成果丰硕。

2017年10月,我院被原国家卫计委批准为第二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年被中国医师协会遴选为国家精神科住培骨干师资培训基地。截止目前,我院共有成瘾医学科、儿童少年精神科、睡眠医学科等21个精神科临床带教科室,心理咨询中心、司法鉴定科等3个医技带教科室,115名带教老师,共接收培养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119人,基地培养的精神科住培医师连续5年保持较高的住培结业通过率。

     二、招收对象

本次组织招录拟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统招全日制专升本按本科毕业生对待),具体要求如下:

1.在职:2023年度我院招聘的拟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且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

2.委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拟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需要以委托培养方式到我院参加培训的人员。以2023年应届毕业生为重点,面向全国招收。

3.社会人:拟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以应届本科生为重点,面向全国招收。

4.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内未通过结业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5.2014—2019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也可参加本次招录报名。

以下类型人员不在招收范围之内:(1)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已取得国家或省级住培结业合格证者(含在专业硕士期间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3)各类在读研究生(含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4)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5)三年内有考研/考博计划的人员。

三、招收专业及计划

本住培基地仅招收精神科专业,招录人数16人。

 四、培训年限

1.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培训时间为3年;

2.由科学型硕士或科学型博士转任临床岗位的,如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3年。

3.其他未说明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卫健委有关政策执行。

五、相关待遇和保障

(一)基本待遇和保障

1.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纳入我院住院医师队伍统一管理,按照我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委培医师、社会学员免费提供住宿。

3.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培训周期结束时,学员与我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5.培训补助:培训期间,所有培训对象补助参照国家、河南省及我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一年社会学员发放补助金额不低于6万元/人,委培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我院发放;第二年、第三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后,根据其临床能力,适当增加补助,提高收入水平。

6.在培训期间,我院可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进一步深造的住培学员攻读新乡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专业型)。

7.采用双向选择原则,为每位住培医师配备住培导师(导师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住培导师在住培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期间,对其学习、思想、工作、科研等方面进行持续跟踪,实现培训全程指导。

8. “两个同等对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12 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豫卫科教〔2021〕16 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合格当年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补充说明

新乡医学院(包括三全学院)或其他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精神卫生专业),毕业当年选择来我院参加精神科住培工作的人员,可以享受以下额外待遇:

1.一次性补发2000元补助。

2.社会学员身份的住培医师经住培培训,一次性顺利结业的,向我院及全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推荐其参加录用招聘,择优录用。

 六、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17:00

2.报名步骤:

所有人员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报名工作(两步都需要完成)。

微信截图_20230628105651.png

(1)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通过金数据小程序进行信息提交;

(2)网上报名:网址:http://222.143.64.113/,具体操作见《2023 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网上报名操作指南》(附件2),培训医院选择“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并在报名系统上打印《2023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7:00

2.地点: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前进路207号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1号楼2楼215房间。

3.所需材料:

(1)纸质版《2023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份(A4纸打印,委托培养人员纸质版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一寸免冠照片4张;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在现场确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1份;

(6)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未获得者可不提供);

(7)委培人员需另递交委派单位介绍信(每单位一份,写明所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报名专业、招聘年份及医院人事部门和住培职能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医院公章)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显示单位性质页)复印件。

(三)考试及录取

笔试:所有通过审核人员参加7月22日上午9:00—11:00的全省统一住培招收理论考试,考试地点及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技能考试及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考务工作另行通知。

录取:依据理论、技能、面试成绩,择优录取;7月3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录取招收工作。

(四)调剂补录

8月1日-10日,对未被录取的招收对象进行调剂补录,未被录取的招收对象可登陆http://222.143.64.113/,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2)。

七、其他事宜

(一)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二)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记入住培失信名单,退还在培训期间我院及国家发放的各种补助,并需交纳适当比例的违约金,自行承担对个人后续学习、工作等产生的一切影响,同时承担因退出培训而对医院住培工作造成的影响。

(三)按照本年度河南省卫健委住培招录文件精神,3年内有考研/考博计划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住培招录。住培招录后,培训期间如有违反本规定,记入住培失信名单,退培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住培,进入国家系统后不得变更培训基地和专业,退培需退还财政资金,并承诺不能再次参加住培,同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其它后果。

联系人及电话:0373-3373980、段老师:13569805686(微信同号)、王老师:18837321351(微信同号)

邮箱:efybyhj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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