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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医药卫生类拟招生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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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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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学院校: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卫科教〔2022〕8号),医药卫生类专业多数属于国控专业,增设医药卫生类专业,须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审批意见。请有新增医药卫生类专业需求的院校,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并附《河南省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申请表》,于5月31日前书面报送省卫生健康委,逾期将被列入下一年度受理范围。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的专业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结合我省实际,对符合专业设置要求的专业,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本科拟新增专业审核于6月底完成,专科、中专拟新增专业审核于9月底完成。 专业支撑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必需的教学文件、师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人事关系证明资料)、设备购置相关档案及证明材料(购置合同及票据)等。相关院校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222.143.64.113/)后选择“院校专业设置评审”入口,填写《河南省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网络平台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放申报,各院校须在5月31日16点前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报工作,过时网络平台将关闭。 联系人:王晨 刘远丽 电 话:0371-85961396 0371-85961270 地 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821房间(金水区博学路与学理路交叉口东200米)
附件:1.河南省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申请表(本科) 2.河南省高等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申请表(专科,中专参考此表)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