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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 2025年度医学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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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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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科教〔2025〕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和卫生健康科技工作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项目,共分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河南省医学重点支持学科3大类。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附件:1.2025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2.2025年度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3.2025年度河南省医学重点支持学科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6月17日
2025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快卫生健康科研人才培养,根据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和卫生健康科技工作计划,现制定2025年度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两高四着力”,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结合我省医学优势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大卫生健康科技投入,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为高质量推进健康河南建设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项目类别 (一)省部共建项目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开展,列入部级项目计划。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含省医学科学院,下同)申报,分为3个层次: 1.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省财政计划支持10项,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聚焦《河南省医学科学计划》6大方面38项具体任务,实行公开竞标,围绕临床一线需求,加强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立足优势、突出创新,产出一批能够解决临床诊疗中重大疑难问题的标志性成果。 2.省部共建重点项目。省财政计划支持100项,每项资助额度8万元。项目紧密围绕临床需要,自选领域申报。 3.省部共建青年项目。省财政计划支持50项,每项资助额度6万元。不限专业领域,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符合条件者可自选领域申报。 (二)软科学项目 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主要支持省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策与管理研究,提供决策服务,不断提升省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计划支持5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20项,省财政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一般项目30项左右,项目单位须提供项目研究经费保障,每项不低于3万元。选题方向包括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医学科技教育等,列入厅级项目计划。 (三)联合共建项目 省卫生健康委与项目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项目主管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计划支持1000项左右。各方签订联合共建项目合作协议,共建项目单位须提供项目研究经费保障(每个项目经费不低于3万元);省卫生健康委给予政策支持,负责评审立项并列入厅级项目计划。 省部共建项目、联合共建项目具体研究类型分基础研究、临床研究,鼓励开展临床研究。基础研究聚焦有待突破的医学问题,针对疾病机理、致病因素以及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调控等内容开展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临床研究以临床需求为研究导向,以患者为主要研究对象,以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为主要研究内容,通过研究为提升临床医疗服务能力提供支撑,进一步改善患者的健康质量。 三、目标任务 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后,需完成申请书或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考核目标及主要技术与经济指标。在论文、论著、专利、成果奖励及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一定成果;项目成果有一定的应用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同时,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结束后至少达到以下预期目标中的1项:①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②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以上奖励;④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⑤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2篇或以上高水平文章(其中1篇影响因子大于10);⑥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转化应用;⑦形成国际或国家级疾病预防和临床诊疗标准、指南、规范、路径等。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医疗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综合实力。 2.能提供良好的条件,营造宽松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3.能做好项目执行过程管理,及时足额落实资助经费或配套经费,并确保项目经费规范使用。 4.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宣传与教育,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建设,防范不端行为的发生。 (二)申报人员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领域应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非全职聘用人员在受聘单位每年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须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1.省部共建重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省部共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 3.省部共建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全国统一的住培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以上学历(含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4.联合共建项目和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全国统一的住培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以上学历(含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优先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省部共建重大项目采取自由申报;其他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卫生健康委和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指标。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单位推荐项目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联合共建项目,各单位推荐项目中,负责人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项目占比不得低于60%(以省辖市、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计算)。 (二)每个项目设1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提出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另可同时参与申报1个项目。申请者已承担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尚未结题、近两年有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强制终止、因学术不端限制项目申报或涉嫌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未作出处理决定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计划,或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资助过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需研究方向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先进,立题依据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具有较好研究基础;考核指标科学、具体、可行。省部共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软科学项目、联合共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四)凡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必须符合医学研究伦理基本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且经过伦理审查。涉及对外合作研究,必须符合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并提供责权明晰的合作协议。省部共建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距申报截止日6个月内查新报告有效)。 (五)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在申请书第三至八部分(根据信息系统提示)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申请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六)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省部共建项目和软科学重点项目经费由省卫生健康委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所在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非省直单位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省直单位的配套标准提供经费保障。联合共建项目和软科学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所在单位资助支持。项目单位须提供经费管理承诺证明,不能对项目进行资金配套支持的,本年度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七)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除省部共建重大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六、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用户注册。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kjjy.hnwsjk.cn)首页“科教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已完成注册用户仍使用原账号进入信息系统。管理员用户仍使用系统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 (二)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信息系统填报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内容参考信息系统模板),系统中已有的单位基本信息等不需重复填报,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6月19日8:00至7月14日18:00。 (三)审核推荐。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提交本单位申报项目;省辖市单位申报项目,需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申报单位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或申报手续不完备的不得推荐上报。省直单位、省辖市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8:00。 七、评审立项 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机构就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建议,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印发立项文件。 八、项目实施 建立以项目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的过程管理制度。涉及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省卫生健康委批准。项目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内发表相关论著及成果时,应注明“河南省医学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王老师 18703603802 牛老师 15617666366 业务咨询电话:林老师 0371-61266673、85961398
2025年度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 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度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全面激发卫生健康科技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努力形成高层次创新人才不断涌现、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力量充足的新局面,为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2025年度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分别遴选领军人才、杰青人才、优青人才各20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已取得较好的科技创新成果及业绩。 2.申报人为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全职在岗人员,引进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合同覆盖项目执行期限。 3.申报人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科研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报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修、研究和团队建设等工作。 (二)“领军人才”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且完成1项国家级(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 (2)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学术核心期刊(CSCD或北大核心期刊,下同)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至少3篇,或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1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近5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转化累计效益50万元及以上。 (5)近5年作为主编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专著不少于2部,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及CIP号。 (6)近5年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实际贡献,培养研究生或者以责任导师身份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5名及以上。 (7)担任省级(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及以上科研平台或省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三)“杰青人才”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43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且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级(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项目。 (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学术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至少2篇,或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2区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 (4)近5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转化累计效益30万元及以上。 (5)近5年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专著不少于1部,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及CIP号。 (6)近5年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实际贡献,培养研究生或者以责任导师身份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3名及以上。 (四)“优青人才”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含本科毕业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且完成1项市厅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近5年获得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学术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3区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至少2篇。 (4)近5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转化累计效益10万元及以上。 (5)近5年作为编委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专著不少于1部,专著为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物,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及CIP号。 (6)近5年在人才培养方面有实际贡献,培养研究生或者以责任导师身份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1名及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kjjy.hnwsjk.cn)首页“科教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书》,并提供查新报告(距申报截止日6个月内查新报告有效)。申报书所填内容均需上传附件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要完整准确,与申报内容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采纳。本次申报工作已完成与“个人科研档案”系统的对接。申报人须首先登录“个人科研档案”系统,在个人成果信息模块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科研成果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申报人方可进入申报系统,根据具体申报要求,从已填报的成果中勾选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2.申报人要认真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既往和今后项目实施中的科研诚信、伦理审查、项目备案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并上传附件,如有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处理。 3.以下几种情况不得申报: (1)已获得中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 (2)河南省卫生科技英才海外研修项目、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未结项的。 (3)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或涉嫌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二)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单位管理账号登录管理系统,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单位审核意见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管理系统,并于2025年7月16日前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严禁将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人员推荐上报,如因单位审核不严出现问题的,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单位管理账号登录管理系统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将单位审核意见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各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以上工作请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 (三)评审 1.形式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评审。 2.专家评审。在形式审查的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评选条件及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网络评审和会议答辩评审。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确定拟培养人员名单。 3.公示批准。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四、管理考核 (一)本项目培养期限为3年,省卫生健康委明确考核指标,支持培养对象开展国外研修、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等。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制定培养工作细则,和培养对象共同制定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并通过管理系统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核准。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发挥人才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在学科发展、人才团队建设、学术交流、设备配置、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为其创造良好的业务条件和成长环境,同时为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和进修提供必要支持。 (三)培养对象根据自身实际和所在学科发展需要,积极参与高层次学术活动,参与竞争性科研课题申报,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团队的交流合作,注重建设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带领推动本学科发展。在培养期内发表相关论著及成果时,应注明“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四)省卫生健康委建立跟踪培养机制。在培养周期内,通过年度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培养项目过程进行跟踪,及时掌握培养项目进展情况、培养对象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与投入、科研平台建设、单位配套服务等。 (五)培养期满,省卫生健康委依据以下标准对培养对象进行验收考核。 1.“领军人才”项目考核指标 “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经过培养后,其专业实力和个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所带领团队综合实力明显提升,能够承担国家或省关键性攻关科研任务,产出高价值成果,并在培养期内达到下列考核指标: (1)在国外研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或新主持省重点研发专项及以上项目1项。 (3)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转化累计效益100万元以上;或牵头国内外多中心临床研究;或牵头研究制定国家指南标准1项及以上,并推广应用;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学术核心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至少3篇,或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1区期刊发表代表性论文至少1篇。 (4)培养研究生或者以责任导师身份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至少3名且考核合格。 (5)推广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2.“杰青人才”项目考核指标 “杰青人才”培养对象经过培养后,其科研、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在培养期内达到下列考核指标: (1)在国外研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 (2)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省医学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新主持省科技攻关及以上项目1项。 (3)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项并实现转化累计效益50万元以上;或牵头多中心临床研究;或牵头研究制定省内指南标准、专家共识1项及以上,并推广应用;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学术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至少2篇。 (4)培养研究生或者以责任导师身份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至少2名且考核合格。 (5)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次。 3.“优青人才”项目考核指标 “优青人才”培养对象经过培养,个人综合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临床业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并在培养期内达到下列考核指标: (1)在国外研修时间不少于12个月。 (2)新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项并实现转化累计效益20万元以上;或参与多中心临床研究;或参与制定省内指南标准、专家共识1项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学术核心期刊或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至少1篇。 (4)培养研究生或者以责任导师身份规范化培训住院医生至少1名且考核合格。 (5)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次。 (六)培养对象应在培养期满及时提出结项验收申请,认真撰写《结项验收报告》,并附主要论文、专著、研究成果以及获科技奖励、应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验收。确因某些客观原因无法按时验收的,应填写《延期验收申请表》,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验收考核不合格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根据所在单位项目实施、管理考核及验收评估情况,核减省卫生健康委的其他科教项目安排。 (七)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取消其培养资格。 五、经费管理 (一)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为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经费由省卫生健康委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共同承担,省卫生健康委对“领军人才”“杰青人才”“优青人才”三类培养对象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经费由省财政统一拨付,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为非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经费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省直单位的配套标准进行保障。 (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科学研究、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国外研修、科技合作等。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王老师 18703603802 牛老师 15617666366 业务咨询电话:孙老师 0371-61266672、85961398
附件3
2025年度河南省医学重点支持学科 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5年全省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在省医学重点学科中遴选部分学科予以支持,带动医学学科整体建设水平提升。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全省卫生健康工作大局,结合我省医学优势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加大卫生健康科技投入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加强内涵建设,引领医学学科创新发展方向,为健康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注重特色。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植特色优势学科,构建以重点学科为龙头的医学学科建设体系,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为全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及临床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支撑和动力。 (二)自主推荐,择优遴选。尊重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依托单位的主体地位,由各相关单位依据自身基本条件、目标定位和特色方向,自主推荐医学重点支持学科,经统一评审后择优立项。 (三)优化布局,助力发展。统筹规划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围绕行业需求,通过对医学重点学科的支持,促进其建成医教研一体融合发展平台,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三、遴选范围 以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从我省目前获批建设的医学重点学科中进行限额推荐。各单位获批建设的重点学科数量不足6个的可推荐1个;6个(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推荐。推荐学科须达到《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已获2024年度重点支持的学科不可再次推荐。 四、遴选数量 在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中遴选20个,每个财政资助15万元,依托单位配套不低于30万元。非省直医疗卫生机构推荐学科评分靠前的,按分值递补省直单位学科直至20个。非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按照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自行配套经费。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依托“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kjjy.hnwsjk.cn/)开展,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一)查看指标。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学科管理员账号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首页“科教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查看推荐指标。 (二)填报信息。学科带头人登录信息系统,选择“重点支持学科申报管理”模块进行申报,完善近3年(2022年1月至今)研究成果信息及佐证材料。完善信息后,上传学科带头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6月19日8:00至7月10日18:00。 (三)审核推荐。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学科信息进行审核,上传单位经费保障承诺书和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并推荐提交至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学科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上传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并推荐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省直单位、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8:00。 (四)评审立项。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机构对推荐学科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建议,拟定重点支持学科名单,经委党组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印发立项文件。 六、项目实施 重点支持学科建设期3年,依托单位作为重点支持学科建设、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学科建设情况和成效实施全程监管。项目立项后,重点支持学科应编制建设任务书,经论证后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建设过程中,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依托单位组织学科撰写年度工作报告,经审核后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该报告将作为重点支持学科验收的重要依据。涉及变更学科带头人、研究方向、建设目标等可能影响学科建设实施的重大事项,由学科带头人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省卫生健康委批准。 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王老师 18703603802 牛老师 15617666366 业务咨询电话:张老师 0371-61266673、85961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