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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09  浏览:  来源:  字号:【

豫卫科教函〔2024〕10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我委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报名、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2024330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吸引力,培养更多合格的全科医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圆满完成2024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掌握全科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基本要求,能够为个人、家庭、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培训对象

(一)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二)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业临床执业医师。

上述培训对象均不包括预防、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三、培训计划

本年度计划招收1600人。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培训、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培训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四个模块。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培训方式。主要对培训学员开展全科医学及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理论、全科临床思维、全科医疗及服务模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重点是对基层学员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培养,使学员树立全科医学思想和服务理念,熟悉全科医学服务模式,规范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术,胜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的岗位要求。

五、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

1.2024年5月至20254月。培训时间为12个月,其中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11个月,基层医疗卫生实践1个月。

2.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穿插于全过程,分次进行。其中,第一周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培训(含岗前培训)7学时,后续理论培训每周不少于3学时。其中面授集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累计理论学习不少于160学时;全科临床思维训练每月1次,累计不少于20学时。

(二)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模块式教学、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允许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年限和个性化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灵活安排培训内容,重在全科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

理论培训采取按需分程、集中授课、必修与讲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临床阶段采取科室轮转、基层实践等形式进行培训。全科临床思维训练以病例讨论为主,采用教学示范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门诊教学、病房教学、基层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

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由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组织实施

六、报名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地卫生健康委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应积极组织宣传,深入基层宣讲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政策内容,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确保完成招收任务。大力支持脱贫地区的临床医师参加培训,对来自脱贫地区的临床医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41日至21日。

2.本年度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kjjy.hnwsjk.cn),选择全科转岗模块,信息化系统操作说明另行下发。

3.参加培训学员进行网上注册,按报名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减免培训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料审核

1.各县级卫生健康委于4月22日前在线审核报名人员材料,重点审核执业信息、工作信息、外出参培证明及减免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交至所在地市级卫生健康委。

2.市级卫生健康委于4月24日前按照《2024年全科转岗培训招收分配表》(附件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分配至相应培训基地。

(四)基地录取

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于4月30日前对分配到本基地参培人员报名资格、减免材料等进行再次复核,并发布录取报到等相关通知对于复核中发现的报名资格、减免材料符合要求人员要及时与所在地卫生健康委沟通、反馈

(五)学员报到

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需要在5月8日前完成新招收学员报到岗前培训工作,并在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提交学员完整轮转计划培训期间,学员需通过平台中“轮转管理”模块进行基本技能、病种病例等信息录入,培训基地要将登记情况纳入到过程考核中。学员基本技能、病种病例等信息录入情况将作为结业考核前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六)技术支持

联系人:赵佳庆 李乾坤

联系电话:15617918900 18348381076

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经费按照每人每年15000元的标准拨付至培训基地,主要用于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对象的生活补助(在基地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或由培训基地“参照此标准”提供免费食宿)教学实践活动培训考核、师资培训及承办省、市技能竞赛等。符合减免培训条件人员,其减免期间的培训经费按正常培训拨付相关单位,由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统筹用于培训教学实践活动、考核等相关工作。

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资金下达文件为:《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社〔2023239号)。

八、相关培训时间、内容减免办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号)精神,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适当减免相关培训时间(见附件2)。

(一)减免条件

1.减免部分培训。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对象,其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可予以减免;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对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基层医疗卫生实践可予以减免;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其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其原从事专科(以医师执业证书中的注册范围为准)所对应二级学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予以减免。其中执业范围注册为内科、神经内科或急诊科专业的,其内科、神经内科和急诊科的临床轮转培训可同时予以减免。

2.减免所有培训。来自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培训对象,具有主治医师资格、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全职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2年的;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在所在医院独立设置的全科医学科全职从事全科医疗、教学工作满1年的,同时在20205月1日以后取得具有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可以减免培训,直接申请参加考核。

注册为其他专业专科医师,但已通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或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培训时间超过10个月并获得合格证书者,可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二)减免程序

符合减免培训条件的学员,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申请减免相关内容,并在线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培训基地确定减免培训内容和时间。

九、组织实施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负责学员具体培训工作;各地卫生健康委负责征集培训需求,组织学员报名、审核资质、分配基地等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注册为其他专业的专科医师,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者,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补贴。

(二)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者,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后,可凭医师执业注册证书,领取培训基地进修合格证书。

(三)培训对象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后,应当积极参与全科医疗工作或从事全科医学带教工作,并纳入医师定期考核。

(四)各培训基地需提前熟悉信息化平台有关操作流程,做好院内轮转科室师资培训,维护带教信息并及时将本单位有关轮转科室与系统内标准科室进行匹配。

(五)各培训学员派出单位要全力支持选派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派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派出人员回单位上班,不得扣发培训学员津贴和其他福利。

联系人:王  胜

联系电话:0371-85961396

 

附件1.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收计划和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doc

      2.2024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收计划和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doc

          3.2024年全科转岗培训招收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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