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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六届“十佳订单定向全科医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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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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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44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豫人才〔2020〕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奉献基层、服务人民、报效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河南省第六届“十佳订单定向全科医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0—2015级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定向生”),评选重点向履约期满后仍在基层服务的定向生倾斜。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热爱祖国、品德高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全科医学事业,传承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具有乐观向上、坚韧不拔的人生态度, (三)坚持扎根基层,工作在临床一线,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以患者为中心,得到定向就业单位的认可和广大基层群众的好评。 三、评选程序 各地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评三公示”程序,即初评、复评两次评选,分别在推荐单位、地市级范围和全省范围内三次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一)单位推荐(2023年9月20日前)。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签约地用人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至所在地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卫生健康委。 (二)市级初评(2023年10月10日前)。各省辖市应根据用人单位推荐名单组织评选,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评出拟评选对象,将拟评选名单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三)省级复评(2023年10月中下旬)。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地市上报名单深入考察,组织相关领导、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召开评审会确定表彰对象名单,并将表彰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公示。 (四)表彰奖励。公示结束后,对受表彰定向生分别授予“十佳订单定向全科医生”“优秀订单定向全科医生”称号,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定向单位要为定向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落实政策。对评选出的“十佳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和“优秀订单定向全科医生”,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用心培养,大胆重用,使之成为引领全科医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模范。 (二)请各省辖市于10月10日前将评选对象的推荐表、先进事迹电子版材料及加盖公章后PDF版报邮箱。 联系人:许媛 电 话:0371-85961213 邮 箱:wjwkjc1820@163.com 附件:1.“十佳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docx 3.先进事迹上报材料参考格式附件3.docx 2023年9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