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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点实验室立项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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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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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关于申报2023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医学科学院开展了2023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评审工作。经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并公示无异议,确定27个实验室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主任及依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立即启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编制工作。 二、《任务书》是立项实验室对实验室研究方向、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条件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规划与承诺,是建设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和立项实验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任务书》,并组织不少于5位本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对实验室建设计划可行性进行论证。 三、本次《任务书》实行无纸化填报,各立项实验室对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任务书》,并于2023年9月25日前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kjjy.hnwsjk.cn/)首页“重点实验室”子系统,在线填报《任务书》。各立项实验室将《任务书》填报完毕,确认无误后将实验室主任承诺书、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论证报告专家手签版扫描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各实验室依托单位、省辖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流程进行审核,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应的审核材料,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工作请于2023年9月27日前完成。 四、实验室主任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实验室建设要求,认真履行《任务书》中的约定,确保在建设期内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书》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实验室高质量发展。 五、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加强指导、强化督导,落实配套经费和各项保障措施,创新管理机制,确保实验室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联系人及电话:樊鑫鑫,0371-85961398 技术支持联系人:杨爱军 0371-85960133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立项名单.docx 2.附件2-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docx 2023年9月9日 |